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 任。 本公司2008 年9 月26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学工程 集团公司发起设立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编号2008—036 号)中提及的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结构有误,现更正如下: 原披露内容:股权结构为:集团公司占94%,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4%,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占2%。 现更正为:股权结构为:集团公司占92%,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4%,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占4%。 特此公告,并致以歉意。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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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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