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17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尚德岭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
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 司 《 2017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 全 文 同 日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下同);《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
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
潮资讯网。
该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关于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
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17-032)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
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并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该准则要求,对政府补助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
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
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
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该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