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2017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中科院成都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届五次监事会议通知》,该次会议于
2017年8月16日以联签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为3名,实际参与表决
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公告》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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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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