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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旗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18
江苏中旗作物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旗作物保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6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
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要求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
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公司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
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
进行调整。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
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
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
助》。
    4、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印发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
会〔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
他收益”项目。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
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本报
告期中,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金额 1,390,016.96 元,冲减相关费用的政府补
助金额 0 元。计入营业外收支的政府补助金额 0 元。
    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本次修订仅对财务报
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
度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的要
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执
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
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
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
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中旗作物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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