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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旗股份: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18
江苏中旗作物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旗作物保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6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 2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型产品。现将相关事宜公告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629 号文核准,根据《关于江苏中旗作
物保护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6]939 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1,835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已于 2016 年 12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募集资金总额 409,021,5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
43,541,426.55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365,480,073.45 元。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6 年 12 月 12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会验字[2016]5120 号”验资报告。
    2017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
议案》,将原募投项目之一《淮安国瑞化工有限公司新型农药项目 》变更为《淮安
国瑞化工有限公司年产 400 吨 HPPA 及 600 吨 HPPA-ET 项目》、《江苏中旗作物
保护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300 吨 98%氟酰脲原药及年产 300 吨 96%螺甲螨酯原药项
目》和《江苏中旗作物保护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500 吨 97%甲氧咪草烟原药及年产
500 吨 97%甲咪唑烟酸原药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媒体披露的《关
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9)。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如下:
  开户主体       银行名称         专户账号   金额(万元)            用途
               中国工商银行      430101492     9,593.66 年产 300 吨 98%氟酰脲原药
  中旗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南    9100409972                 及年产 300 吨 96%螺甲螨酯
              京大厂支行                                   原药项目
              中国工商银行股                               年产 500 吨 97%甲氧咪草烟
                               4301014929      10, 233.3
  中旗股份    份有限公司南京                               原药及年产 500 吨 97%甲咪
                               100416897
              大厂支行                                     唑烟酸原药项目
              中国工商银行股
                               4301014929                  年产 400 吨 HPPA 及 600 吨
  淮安国瑞    份有限公司南京                   5,744.81
                               100411589                   HPPA-ET 项目
              大厂支行
  注:年产 300 吨 98%氟酰脲原药及年产 300 吨 96% 螺甲螨酯原药项目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9,593.66 万元( 含 21.08 万元利息 )。
    二、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由于部分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
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项目以及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
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型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不
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品种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也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
2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公
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公司及子公司为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必须以公司及子公司自身名义进行,通
过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并由专人负责投资理财账户的管理。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
押。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
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
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要求受托方在理财产品购买协议中明确做出保本承诺,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入项目正常进行。
    2、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
品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
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募集资
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出具内部审计报告,报送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
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
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期限短的保
本型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
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 年 8 月 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公司及子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8 年 8 月 16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
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的相关规
定,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
司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 2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
(含 2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增加公司资金收益,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 20,000 万元)元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未
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西部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2017 年半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4、《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中旗作物保护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旗作物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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