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
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中审众环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中审众环
在担任公司 2016 年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勤勉尽责、细致严谨,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
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
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聘
期一年。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并参照其他
审计机构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中审众环的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中审众环在担
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
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
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