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追加承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追加承诺股东基本情况介绍
1、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情况介绍
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7年,法定代表人为陈玉林先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叁亿零壹佰叁拾陆万元,国有独资公司。注册地址为河南新乡市北站区锦园路,经营范围为:粘胶、合成纤维制造、硫酸钠制造、出口(本)公司产品、再产品(坯布)(本)公司产品及相关技术、玻璃纸、棉纱制造、进口该公司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部件。该公司的主要业务为:粘胶、合成纤维、硫酸钠的制造和销售。
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持有63,530,1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5.57%,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58,730,400万股,占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总额的53.48%,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4,799,700股,占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总额的3.46%。
前期股改承诺情况介绍:公司股改时,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原非流通股股份以外,还作出了特别承诺: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二点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同时进一步承诺,若公司2006年、2007年、2008年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复合年均增长率低于25%时,现有非流通股东将按照流通股股份每10股追送0.3股的比例无偿送给现有流通股股东,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追送461,700股(按总股本8280计)。
新乡白鹭化纤集团于2006年11月9日与2007年11月12日分别上市流通6,210,000股,共计12,420,000股,新乡白鹭曾于2006年11月10日至2007年1月1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份870,797股(按总股本8280万股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05%,平均价格17.19元/股(未复权),持股比例调整为27.59%,详见公司2007年1月17日2007—003公告;曾于2007年1月19日至2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份311,150股(按总股本8280万股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38%,平均价格22.70元/股(未复权),持股比例调整为27.22%,详见公司2007年2月13日2007—009公告。2007年2月10日至2008年9月19日收盘,新乡化纤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份4,074,458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64%,平均价格23.04元/股,截止9月19日收盘,新乡化纤尚持有本公司股份63,530,1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5.57%。
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58,730,400万股根据股改承诺将于2008年11月9日上市流通(根据股改承诺锁定461,700股(按总股本8280计)将在2008年报公告后解禁)。
2、公司第二大股东徐明波先生,男,44岁,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55,33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28%,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49,129,200股,占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总额的44.74%,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6,210,000股,占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总额的2.50%.2007年11月12日上市流通6,210,000股,徐明波先生限售股份解禁后未减持过股份。
公司股改时,徐明波先生除与全体非流通股东作出共同承诺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原非流通股股份以外,还作出了特别承诺:徐明波先生承诺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原非流通股股份,在上述禁售期满后十二个月内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二点五,同时进一步承诺若公司2006年、2007年、2008年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复合年均增长率低于25%时,现有非流通股东将按照流通股股份每10股追送0.3股的比例无偿送给现有流通股股东,徐明波将追送359,100股(按总股本8280计)。
徐明波先生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49,129,200股根据股改承诺将于2008年11月9日上市流通(根据股改承诺锁定的359,100股(按总股本8280计)将在2008年报公告后解禁)。
截止到目前以上两位股东均严格遵守了股改承诺。
二、此次承诺的主要内容
(1)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追加承诺的主要内容。
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郑重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在二级市场出售的存量无限售条件股份将不超过100万股。
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58,730,400万股根据股改承诺于2008年11月9日上市流通后,郑重承诺在2008年11月9日-2009年11月8日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出售该部分股份。
(2)徐明波先生追加承诺的主要内容。
徐明波先生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49,129,200股根据股改承诺将于2008年11月9日上市流通,郑重承诺在2008年11月9日-2009年11月8日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出售该部分股份。
(3)违反承诺的违约条款。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徐明波先生如违反承诺减持股份所得将全部上缴上市公司。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将及时督促追加承诺股东严格遵守承诺,对于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上市公司董事会保证主动、及时要求违反承诺的相关股东履行违约责任。公司董事会将在信息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完成相关股份的申请锁定手续。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