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 2017 年 8 月 7 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
通知。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17 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应出席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9 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2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锦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签署
了书面确认意见。具体公告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
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具体公告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20 号)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上市以后 12 个月内的发展规划,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授
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贴
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等。授信期限及各银行审批的授信额度以
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该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
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
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总额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总额内的
一切与授信有关(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
项法律文件。同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