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8年半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8年9月17日召开的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
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8年半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4206.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9.0元现金)。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8年10月7日,除息日为2008年10月8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08年10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本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息于2008年10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含高管锁定股)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路18号铭扬大厦7楼
咨询联系人:胡菊勇
咨询电话:0571-87178965
传真:0571-87178963
六、备查文件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