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6 日收到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富安公司”)的通知,获悉富安公司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 押,具体事项如下: 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本次解除 一大股东 解除质押 质押开始 质押解除 质押占其 股东名称 质权人 及一致行 股数 日期 日期 所持股份 动人 比例 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 富安公司 是 2,500 万 2016-10-28 2017-08-15 9.77% 公司深圳 分行 截至 2017 年 8 月 15 日,富安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256,013,898 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的 11.91%;富安公司已累计质押了所持公司股份 222,000,000 股,占其 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86.71%,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0.33%。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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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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