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12422 债券简称:16 飞马债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办理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日前接到控股股
东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马投资”)函告,获悉其持有本公司的部
分股份被质押及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一 本次质押占
股东 质押股数
大股东及一 质押开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其所持股份 用 途
名称 (万股)
致行动人 比例
飞马 五矿证券有 股票质押回购
是 2,090 2017.8.14 2018.8.9 2.53%
投资 限公司 交易
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一 解除质押 本次解除质
股东 质押到期
大股东及一 股数 质押开始日 质权人 押占其所持
名称 日
致行动人 (万股) 股份比例
飞马 东莞证券股
是 1,892.78 2016.8.22 2017.8.22 2.29%
投资 份有限公司
注:飞马投资办理业务初始质押予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股份为 1,113.40 万股,
本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3 日实施完成 2016 年度权益分派,该质押股份在除权除息后增至
1,892.78 万股。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飞马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 827,424,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的 50.06%;累计质押股份为 740,247,095 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89.46%,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4.78%。
四、备查文件
1、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告知函;
2、五矿证券股票明细对账单;
3、东莞证券对账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