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8年9月12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08年9月20日上午8: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现场出席董事6人。董事寺胁良树先生、独立董事陶涛先生、何伟先生、朱鹏程先生、路运锋先生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崔晓峰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昊华骏化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互保的议案
因去年签订的互保协议到期,为了促进双方共同发展,本公司联合河南省天方药业集团公司继续与昊华骏化集团有限公司建立银行业务相互担保关系,互保金额为2亿元人民币,期限为1年。在河南省天方药业集团公司可以担保的前提下,优先担保,不足部分由本公司担保。
昊华骏化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08年6月底资产总额528496.53万元,负债总额351698.80万元,净利润总额12330.3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6.55%(未经审计).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申请并办理6亿元综合银行授信业务,期限为一年的议案
公司在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期间,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申请并办理6亿元综合银行授信业务。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崔晓峰先生直接签字办理相关业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本次会议议案2的授信额度内,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办理单笔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下的敞口银行承兑汇票及票据贴现的业务,授权董事长崔晓峰先生代表董事会直接签字办理。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