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度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度第十
四次临时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9 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1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
董事 11 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永政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之规定。会议经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河北华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属项目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
1、同意由公司为河北华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冠环保”)下
属部分项目公司(含威县中洲水业有限公司、宁晋县中洲水业有限公司、保定市
中洲自来水供应有限公司、安新县中洲水业有限公司、安国市中洲水业有限公司、
容城县中洲水业有限公司、衡水市冀州区中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定州市中洲水
业有限公司、保定市中诚自来水供应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 73,200
万元人民币;
2、同意由华冠环保为涿州市中洲水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 48,200
万元人民币;
3、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 2017-110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召开公司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临 2017-111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6 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