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14 日以
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送达方式发出会
议通知。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制作及
报送等相关规定,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
后认为:
1、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 2017 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
状况等事项。
3、在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审议期间,没有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
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