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关于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鉴于: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1.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为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
确之前,不转让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
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全体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
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
送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
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账户
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
在违法违规情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
资者赔偿安排。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为承诺函的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关于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之签署页)
董事签字:
李 刚 卫新璞 崔海章
王 锐 何 波 李冬燕
张 沅 李宇立 高 超
监事签字:
许 斌 牛 芳 王李君
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崔海章 何 波 何 敏
谭世新 于舒玮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 2017 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