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
年8月11日收到公司股东厦门鲁鼎思诚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鲁鼎思诚”,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守谊作为鲁鼎思诚普通合伙人占有其
24.29%的出资比例,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进行
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近日,鲁鼎思诚因融资需求,与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协议,
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向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办理质押式
回购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为第 本次质
股东 一大股东 质押 质押开始 质押到 押占其
质权人 用途
名称 及一致行 股数(股) 日期 期日 所持股
动人 份比例
上海海通
2018 年
鲁鼎 2017 年 8 证券资产 融资
是 15,100,000 11 月 9 86.27%
思诚 月 10 日 管理有限 需求
日
公司
合计 - 15,100,000 - - - 86.27%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鲁鼎思诚持有本公司17,502,915股(全部为限售
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2.49%,本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5,100,0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2.15%;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5,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5%。
公司股东鲁鼎思诚本次股权质押不存在平仓风险,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
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当质押的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时,公司股东鲁鼎思诚将及时通
知公司,并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说明
鲁鼎思诚在公司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成都云克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云克药业”) 52.1061%股权时向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承诺云克药业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亿元、1.22亿元、1.46亿元。若购买资
产在任一承诺年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额,未能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累
积承诺净利润数额,该年度补偿义务人同意按照如下约定向公司履行补偿义务,
具体补偿方式如下:
补偿义务人将按下列公式,在每一承诺年度盈利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每年
计算一次应补偿股份数量。
由守谊、鲁鼎思诚当期应补偿股份的数量=(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
数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额)×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承诺年度内
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总和-已补偿股份数量。
在各年计算的补偿股份数在各年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零时,按零取值,
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若需补偿,则补偿义务人内部按照各方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所认购东
诚药业的股份数与补偿义务人认购东诚药业股份数之和的相对比例确定。
若上述补偿股份数量超过本次交易东诚药业向补偿义务人支付的股票总数,
差额部分由由守谊、鲁鼎思诚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现金补偿的金额=不足补偿
的股份总数×发股价格。
鲁鼎思诚的上述股份质押行为对其上述业绩补偿承诺的正常履行可能产生
较小影响,提请公司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已与鲁鼎思诚进行了密切沟通,提醒上述股份质押行为可能对其业绩补
偿承诺的正常履行带来的影响,云克药业2015、2016年度业绩承诺已实现,公司
将密切关注云克药业2017年的业绩实现情况。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