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 2017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2017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 2017 年 8 月 4 日以书
面通知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于 2017 年 8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应收到《议案表决票》3 份,实际收到有效《议案表决票》3 份。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政府补助相关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
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
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制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
率波动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及控制下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控制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有关规定,认真总结,并编制了《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7 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2017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