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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信材料:关于与长兴材料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之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11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长兴材料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之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签订的框架性协议,仅为协议各方就本次交易达成的初步意向,是否可签署最
终的股权转让协议取决于公司对标的公司进行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结果,以及公司与交
易对方的进一步协商,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签订的框架性协议对公司当年及未来经营业绩和经营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的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股权收购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框架协议签订情况
    2017 年 7 月 10 日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
方”)与长兴材料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材料”、“乙方”)、长兴(广
州)精细涂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广州”、“丙方”)及创兴精细化学(上
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兴精化”、“丁方”)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以下
简称“框架协议”),丙方和丁方为受乙方控制的中国境内合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
有限公司。经协商,协议各方就甲方收购丙方为全资子公司、收购丁方部分股权
等相关事项达成一致。
    二、合作框架协议进展情况
    公司拟对长兴材料持有的长兴广州 100%股权和创兴精化 60%以上的股权进
行收购。公司已委托中介机构对长兴广州和创兴精化进行尽职调查,经与长兴材
料就股权收购事宜展开进一步磋商,初步商定收购总金额在 1.15 亿元人民币左
右(长兴广州约 1.03 亿元、创兴精化约 1200 万元),长兴材料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出售以上股权的议案。公司将在长兴材料通过出售议案后,就
本次收购事宜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公告。
    本次股权收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以自筹的方式解决,如须使用募
集资金,则尚需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三、后续安排
    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收购事宜,履行审批程序及公告义务,本次股权收购事
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1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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