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8 月 10 日以
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七届九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有
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一、原第十条修改为: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
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要
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
作经费。”
原内容保留并依次顺推成为第十一条,后面内容条数相应顺推。
二、原第一百零一条(八)修改为:
(八)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原内容保留并依次顺推成为(九),后面内容条数相应顺推。
三、原第八章修改为:
“第八章 党委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设立党委。党委设书记 1 名,其他党委
成员若干名。董事长、党委书记原则上由一人担任,设立主抓企业党
建工作的专职副书记。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
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
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同时,按规定设立纪委。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
履行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落实党
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决策,国资委党委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工
作部署。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
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党委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
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会
同董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三)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
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四)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
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
领导党风廉政建设,支持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原内容保留并依次顺推成为第九章,后面内容章、节、条数相
应顺推。
特此公告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七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