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定于2017年8月30日(星期三)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
座702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8月30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8月29日-2017年8月3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8月30日交易时
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8月29日15:00至
2017年8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
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
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份出现重复投票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8月2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2017年8月23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70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有 3 项,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议案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罗育德
(2)陈金祖
(3)陈敏生
(4)陈繁华
(5)徐 燕
议案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黄亚英
(2)沈维涛
(3)赵 波
议案三: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吴悦娟
(2)张子胜
2、议案内容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均已刊登在 2017 年 8 月 11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3、特别事项说明
(1)议案一至议案二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三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一至议案三均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5人、独
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其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
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议案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
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上述议案均为普通表决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
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5)人
1.01 罗育德 √
1.02 陈金祖 √
1.03 陈敏生 √
1.04 陈繁华 √
1.05 徐 燕 √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2.01 黄亚英 √
2.02 沈维涛 √
2.03 赵 波 √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3.01 吴悦娟 √
3.02 张子胜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股东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
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人持股证明及股东帐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
件(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
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
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
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使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8月28日-2017年8月29日(8:30-11:30,13:30
-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1005室
电话:0755-23456331
传真:0755-23456327
邮编:518128
联系人:林俊、张建伟
5、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进行网络投票,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89”,投票简称为“机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
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
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
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 X2票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一,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股东所拥有
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8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 9: 30—11: 30 和 13:00 —
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8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
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8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深圳市机场股份
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见下表:
备注 选举票数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一、二、三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5)人
1.01 罗育德 √
1.02 陈金祖 √
1.03 陈敏生 √
1.04 陈繁华 √
1.05 徐 燕 √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2.01 黄亚英 √
2.02 沈维涛 √
2.03 赵 波 √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3.01 吴悦娟 √
3.02 张子胜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