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投中鲁”)于 2017
年 8 月 1 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公司关于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的通知”,并将有关会议材料通过书面的形式送到所有监事手中。公司第六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
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出席会议人数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表决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斌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讨论并表决,形成决议
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央企扶贫基金达成流动贷款业务暨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与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央企扶贫
基金”)达成向公司位于贫困地区的三家子公司提供流动贷款的意向:
1、央企扶贫基金在未来三年内,每年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流
动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贷款年利率不超过同等条件银行贷款;
2、央企扶贫基金将与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及贷款担保协议;央企扶贫
基金将与三家子公司直接签署委托贷款合同;
3、获得央企扶贫基金流动贷款的三家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万荣中鲁果
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荣中鲁”)、富平中鲁果蔬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富平中鲁”)及全资子公司云南国投中鲁果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国
投中鲁”)。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向央企扶贫基金出资为单一最大股
东(非实际控制人),且央企扶贫基金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国
家开发投资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
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还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央企扶贫基金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流动
贷款进行担保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央企扶贫基金达成向公司位于贫困地区的三家子公司万荣中
鲁、云南国投中鲁、富平中鲁提供流动贷款的意向,监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三
家子公司使用央企扶贫基金流动贷款每年提供总额不超过 2 亿元的担保。
万荣中鲁、富平中鲁资产负债率超过 70%,且总的担保额超过公司净资产
50%,上述贷款担保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