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情况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之联”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4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17年8月9
日在公司8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
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拟参与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项目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拟参与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参与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锦程”)在西
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的“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的
项目。在董事会授权的价格区间内,公司将通过“增资扩股+股权转让”的方式公
开竞标认购其增资扩股后最高不超过25%的股份,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委托专人办
理本次竞标项目的全部相关事宜。
公司能否取得四川锦程的股份还需待最后竞标结果而定。
具体情况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参与竞标
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1 票,弃权 2 票。
独立董事任光明投反对票,反对理由为:公司在参与竞价及标的公司后续经
营中,公司难以主动采取措施规避风险。
独立董事林钢投弃权票,弃权理由为:对标的公司所在行业领域不熟悉,无
法准确判断。
董事霍向琦投弃权票,弃权理由为:对标的公司所在行业领域不熟悉,无法
准确判断。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