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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城水务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09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等议案(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为
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就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摊薄
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
     “1、不越权干预绿城水务经营管理活动。
     2、不侵占绿城水务利益。
     3、本承诺出具日后至绿城水务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
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
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4、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绿城水务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绿城水务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绿城水务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
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本人承诺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
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
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
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
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
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
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9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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