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现将本
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83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5 年 2 月由
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和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859 万股,其中:发行新股 1,524 万股,转让老股 335 万
股,发行价格为 21.41 元/股。本次发行新股 1,524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2,628.84
万 元 , 发 行 费 用 共 计 4,077.48137 万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28,551.3586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5 年 2 月 13 全部到账,并江苏公证天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公 W[2015]B017 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5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2015 年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8,016.89 万元。江苏公证天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苏
公 W[2016]E1311 号),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共计投入 8,016.89
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21,048.06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
手续费等的净额 109.56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404.03 万元、以及尚
未通过募集资金支付的应付未付的工程款和设备款 1,202.75 万元)。
2、2016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2016 年,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14,657.51 万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6,947.25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
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070.29 万元)。
3、2017 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2017 年 1 至 6 月份,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2,837.38 万元。
截至 2017 年 06 月 30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4,155.38 万元(累计收到的
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115.80 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
范资金使用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苏州天孚光通信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修
订,并于 2016 年 5 月 9 日经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于 2015 年 3 月 13
日分别与农行苏州高新区支行、浙商银行苏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之一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高安天孚光电技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高安天孚”)和东吴证券于 2015 年 3 月 13 日亦与农行苏州高新区
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
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
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17 年 0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1、本公司在农业银行苏州高新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10547601040033818,截止 2017 年 06 月 30 日,专户存款余额为 3,585.54 万元,
其中 585.54 万元以活期存款形式存放、3,000 万元以通知储蓄存款形式存放。该专
户仅用于公司光无源器件扩产及升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2、本公司在浙商银行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3050020010120100084796,截止 2017 年 06 月 30 日,专户存款余额为 203.72 万元,
全部以活期存款形式存放。该专户仅用于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
和使用。
3、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高安天孚在农业银行苏州高新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账号为:10547601040033966,截至 2017 年 06 月 30 日,专户存款余额 366.12
万元,全部以活期存款形式存放。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光无源器件扩产及升级建设
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投项目之一“光无源器件扩产及升级建设项目”由于受厂房土建、
验收及装修时间延长的影响,导致设备进场及安装调试未能按照预期完成,为谨
慎起见,结合目前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并经公司 2016 年 7 月 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对募投项目光无源器件扩产及升级建设项目
投资进度作延期调整如下:
调整前达到预定 调整后达到预定
调整项目名称
可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光无源器件扩产及升级建设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3 月 31 日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截至 2017 年 06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募集资金实际
投资项目的其他变更情况。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根据公司 2016 年 5 月 9 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继续使用不超 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
2017 年 06 月 30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 0.00 万元、以
通知储蓄存款存放余额为 3,000.00 万元。截止 2017 年 06 月 30 日,本年度公司使
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为人民币 27.62 万元。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说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由股份公司负责实施,系在现有的研发基础上建设集
技术研发、新品设计、样品制作、产品测试、小批量试产于一体的研发中心。本
项目旨在提升公司综合研发实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竞争力,为实现公司长远发展
目标提供技术保障。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光无源器件扩产及升级建设项目由高安天孚负责实施,系基于公司现有的陶
瓷套管、光纤适配器、光收发接口组件产品进行的扩产升级建设项目,是现有业
务的规模扩大。由于陶瓷套管年产量中部分为本公司生产光纤适配器、光收发接
口组件领用,故本公司根据项目实施后陶瓷套管、光纤适配器、光收发接口组件
产品的报告期销售量与实施后产能增量比计算本募集资金项目的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不当使用及披露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遵循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与有关各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符合深交
所规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合法、合规、合理使用募集资
金,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对以上募集资金的使用
及信息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七年八月七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时间:2017 年 06 月 30 日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8,551.36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837.38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5,511.7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期末投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报告期投 资进度 本报告期实
承诺投资项目 项目(含部 计投入金额 定可使用状 计效益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3)= 现的效益
分变更) (2) 态日期 (注) 大变化
(2)/(1)
光无源器件扩产及升级建设 否 24,670.00 24,670.00 2,837.38 21,776.07 88.27% 2017-3-31 3,158.36 是 否
研发中心建设 否 3,887.00 3,887.00 0 3,735.71 100.00% —— N/A N/A 否
合计 -- 28,557.00 28,557.00 2,837.38 25,511.78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不适用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不适用
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不适用
变更情况
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光无源器件扩产及升级建设项目:由于受厂房土建、验收及装修时间延长的影响,导致设备进场及安装调试未能按照
调整情况
预期完成,因此本公司对光无源器件扩产及升级建设项目投资进度作延期调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16 年 6 月
30 日调整为 2017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239.95 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已经会计师
及置换情况
事务所专项审计,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相关资金已于 2015 年度完成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不适用
动资金情况
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1.光无源器件扩产及升级建设项目:已投资完成,由于建设过程中公司成本控制较好,募集资金节余 2,888.29 万元(包含尚
的金额及原因 未支付的尾款 57.9 万元)。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投资完成,由于建设过程中公司成本控制较好,募集资金节余 151.29 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投建设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 1.5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由商业银
去向 行发行并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此举已审核通过并进行披露。截至 2017 年 06 月 30 日,公
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进行 7 天通知存款余额为 0.3 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遵循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与有关各方签署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合法、合规、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和完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对以上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