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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孚通信: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08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孚通信”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天孚通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83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2 月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采用网下询价配售和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859 万
股,其中:发行新股 1,524 万股,转让老股 335 万股,发行价格为 21.41 元/股。
本次发行新股 1,524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2,628.84 万元,发行费用共计
4,077.4813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8,551.35863 万元。上述募
集资金于 2015 年 2 月 13 全部到账,并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出具了苏公 W[2015]B017 号验资报告。
    二、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 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账 户 余 额 为
41,553,788.99 元(含利息),具体如下:
                                             募集资金初始存放      2017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金额(元)        账户余额(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
光无源器件
             份有限公司苏州   105476010400
扩产及升级                                        246,643,586.30       35,855,360.08
             高新技术产业开   33818
建设项目
             发区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
光无源器件
               份有限公司苏州    105476010400
扩产及升级                                                            —          3,661,174.38
               高新技术产业开    33966
建设项目
               发区支行
研发中心建     浙商银行股份有    305002001012
                                                          38,870,000.00           2,037,254.53
设项目         限公司苏州分行    0100084796
合计                ——              ——               285,513,586.30          41,553,788.99
       三、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15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
3,239.95 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置换事项及置
换金额已经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相关资金已于 2015 年度完成置换。
       四、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
                募集前承诺      募集资金     实际投资      项目节余        利息收入
实际投资项目                                                                           金账户
                投资总额          总额         总额          资金            净额
                                                                                         余额
光无源器件扩
                   24,670.00    24,664.36    21,776.07      2,888.29        1,063.36   3,951.65
产及升级建设
研发中心建设        3,887.00     3,887.00     3,735.71        151.29           52.44    203.73
    合计         28,557.00      28,551.36    25,511.78     3,039.58        1,115.80    4,155.38
注:光无源器件扩产及升级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包含尚未支付的尾款 57.90 万元。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8,551.36 万元,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上述项
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5,511.78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 3,039.58 万元,累计收到
银行存款利息净额 1,115.80 万元,合计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为 4,155.38 万元。
       五、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市场变化趋势等综合
因素,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以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
募集资金;严格管控设备采购、工程施工与建设等环节,合理降低募投项目的成
本与费用,充分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有效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积极
稳妥的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工作。
    六、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
效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155.38
万元及募集资金专户后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各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成前,各募投项目需支
付的尾款将继续用募集资金账户的余款支付;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
成后,募投项目仍未支付的尾款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存放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七、审批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时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属于
董事会决策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孚通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将
资金运用到主营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综上,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
                 王振亚             李永伟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4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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