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7 月 25 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李恒宇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以下各项议案及事项,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汇报了公司 2017 年 1 月至 6 月份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目前情况,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
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
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