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南玻 A;南玻 B;10南玻 02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17年 8月 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合计等值为26,6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 10月 26日
注册地点:东莞市麻涌镇新基村
法定代表人:李卫南
注册资本:48,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太阳能玻璃产品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16年 12月 31日
资产总额 1,283,054,019
负债总额 556,290,392
所有者权益合计 726,763,627
资产负债率 43%
2016年年度
第 2页共 3页
营业收入 998,705,884
营业利润 176,158,368
净利润 153,053,792
2、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 年 08 月 01 日
注册地点: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南玻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李卫南
注册资本:146,798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硅材料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16年 12月 31日
资产总额 3,619,469,068
负债总额 2,418,086,136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01,382,932
资产负债率 67%
2016年年度
营业收入 1,558,258,572
营业利润 169,098,958
净利润 157,731,574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在前海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
司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为期 3年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2、为全资子公司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在汉口银行宜昌分行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 6,600万元为期 1年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第 3页共 3页
1、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以上被担保
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上述担保符合南玻集团整体利益。
2、上述子公司中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
均为南玻集团 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累计余额为人民币 123,821万元,占 2016年末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781,233万元的 15.85%,占总资产 1,697,923万元的 7.29%。
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