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4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35)、成都国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果数电子
商务有限公司分别编制的《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因工
作人员疏忽,上述公告内容存在差错,现更正如下:
一、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更正情况
(一) 更正前:
“2017 年 6 月 13 日,电子集团与上海果数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电子集
团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上海果数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9,032,000 股,
转让价格为 11.538 元/股,转让价款总计为人民币 334,971,216 元。”
更正后:
“2017 年 6 月 13 日,电子集团与上海果数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电子集
团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上海果数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9,032,000 股,
转让价格为 11.54 元/股,转让价款总计为人民币 335,029,280 元。”
(二) 更正前:
“经双方协商同意,按照不低于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振芯科技股份二级市场
收盘价的九折为参考依据,即确定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2.82*90%=11.538】元,
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334,971,216】元。”
更正后:
“经双方协商同意,按照不低于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振芯科技股份二级市场
收盘价的九折为参考依据,即确定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1.54】元,股份转让总
价款为人民币【335,029,280】元。”
二、成都国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更正情况
更正前:
“经双方协商同意,按照不低于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振芯科技股份二级市场
收盘价的九折为参考依据,即确定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2.82*90%=11.538】元,
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334,971,216】元。”
更正后:
“经双方协商同意,按照不低于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振芯科技股份二级市场
收盘价的九折为参考依据,即确定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1.54】元,股份转让总
价款为人民币【335,029,280】元。”
三、上海果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编制的《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更正情况
更正前:
“经双方协商同意,按照不低于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振芯科技股份二级市场
收盘价的九折为参考依据,即确定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2.82*90%=11.538】元,
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334,971,216】元。”
更正后:
“经双方协商同意,按照不低于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振芯科技股份二级市场
收盘价的九折为参考依据,即确定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1.54】元,股份转让总
价款为人民币【335,029,280】元。”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我
们深表歉意。公司将加强信息披露文件审核工作的力度,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