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硕贝德”)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2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方式送
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7年8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
际参加董事9人,其中董事孙进山先生、李易先生、袁敏先生、李旺先生以通讯
方式参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坤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列
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了本次会议的议案,
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增资参股深圳市鑫迪科技有限公司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按以下步骤对深圳市鑫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鑫迪”、
“标的公司”)进行增资:
第一阶段:按标的资产投后估值人民币1.5亿元作价,公司以自有资金2,000
万元增资入股深圳鑫迪获得13.33%的股权,其中对应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6.0081
万元,超出部分人民币1,813.9919万元计入深圳鑫迪资本公积。
第二阶段:在标的公司完成2017年承诺利润及其他条件情况下,公司按标的
资产投后估值人民币2.5亿元作价,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增资入股深圳鑫迪(增
资的具体事宜,各方一致同意在2018年1月份前根据标的公司业绩完成情况另行
商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增资
参股深圳市鑫迪科技有限公司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