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
司的独立董事,经事前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汇报并参加董事会后,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合作事项,全体独立董事经事前认真
审阅并与公司沟通确认,认为上述合作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理念和长远规划,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合作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理念和
长远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对该项议案表
决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
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黄新建、彭剑锋、傅修延、杨峰、李悦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