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总裁的议案》。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潘丽春女士的书面辞职申请书。因工作原因,潘丽春
女士请辞所担任的公司总裁职务。潘丽春女士辞去公司总裁职务后,不再担任除
董事长、CEO 之外的其他职务。董事会谨对潘丽春女士在任职总裁期间为公司发
展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截至本公告日,潘丽春女士持有公司 300,000 股的股份。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聘任赵勤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
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调整属于公司正常人事职务调整,对公司的正常营运不会产生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审阅赵勤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管理人员之情形,被提名
人具有担任公司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七日
附件:
赵勤简历:
赵勤,男,生于 1968 年,自动控制专业学士,教授级高工。历任兰州铁路
电气化工程公司技术主任、广州地铁总公司建设总部副总经理、宁波轨道交通集
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赵勤先生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
查询,赵勤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总裁的条件,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