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于2017年8月4日下午15:00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2017年7月26日以书面、传真和邮件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
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冯国凯、张洁、周丽红及董事会秘书李
镭、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黎明先生主持,会议以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和《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并对该定期报告出具了
书面确认意见,同意通过《2017年半年度报告》和《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