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任三年内再次提名为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汪伟先生于2007年9月30日起担任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8月4日,因工作变动原因,汪伟先生向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汪伟先生 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 鉴于汪伟先生在建筑施工行业丰富的从业经验,以及企业营运管理方面的能 力,公司董事会拟再次提名汪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汪伟先生自2016年8月4日离任后,未买卖过公司股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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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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