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会议届次: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7 年 8 月 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召开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7 年 8 月 23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 年 8 月 22 日至 2017 年 8 月 23 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8 月 23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22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8 月 23 日下午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证券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 年 8 月 17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 2017 年 8 月 1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市高新区高新街 217 号盈科广场 A 座 17 层
北新路桥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拟发行永续票据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7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 1 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应选非独立董事 3 名,公司
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拥
有的投票权可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
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同时,该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
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1 采用等额选举
1.00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1.01 非独立董事汪伟 √
1.02 非独立董事唐飚 √
1.03 非独立董事孙杰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2.00 √
议案
3.00 关于拟发行永续票据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
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
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
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
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手续。
凡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均有权参加。
2、登记时间:2017 年 8 月 18 日 11:00 至 18:00。
3、登记地点: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 217 号盈科广场 A 座 17 层公司证
券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日十天前提交;
3、会期半天,参加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会议联系方式: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 217 号盈科广场 A 座 17 层公
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11
电话:0991-3631208 传真:0991-3631269
联系人:熊保恒先生 陈曦先生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五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07”,投票简称为“北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
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
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
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8 月 2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22 日下午 3:00,结束时
间为 2017 年 8 月 23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已充分
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1.01 非独立董事汪伟 √ 同意票数:
1.02 非独立董事唐飚 √ 同意票数:
1.03 非独立董事孙杰 √ 同意票数: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2.00 √
案》
3.00 《关于拟发行永续票据的议案》 √
注:请在对应的表决项下打“√”表示
(1)如果委托人未作出表决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不可以
(2)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人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以上股东参会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
效。委托人为单位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