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公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5 日披露了《西藏天路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临 2017-24 号)。现对“一、
委托贷款概况”和“二、委托贷款对象”中的相关内容作补充如下,其他
内容不变:
一、委托贷款概况
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
都高争”)资金需求,本着节约财务成本、降低财务费用的原则,公司拟
委托中信银行拉萨分行向昌都高争提供壹亿元人民币贷款,贷款期限 3 年,
贷款年利率 2.75%。本次委托贷款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贷款资金主
要用于支付昌都高争石灰石矿山工程、余热发电工程款。本次委托贷款不
属于关联交易。石灰石矿山工程、余热发电工程具体情况如下:
(一)石灰石矿山工程
石灰石矿山位于西藏昌都市卡若区埃西乡邦迪村,主要生产石灰石,
用于水泥厂生产熟料。矿山附属设施、基建平台、矿山道路修建、采矿权
出让、矿山征地补偿等预计共投资 1 亿元左右。埃西石灰石矿的投产,对
保障公司熟料生产、提升企业竞争力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二)余热发电工程
纯低温余热发电工程,即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生产过程中,通
过余热回收装置——余热锅炉将水泥窑窑头、窑尾排出大量的低品位废气
余热进行热交换回收,产生过热蒸汽推动汽轮机实现热能向机械能的转换,
从而带动发电机发出电能,窑头锅炉所发电能供水泥生产过程中使用。该
项目共投资约 5525 万元,余热发电配套发电机装机容量为 4.5MB,每天
可利用余热发电 9.4-10.5 万度,配套建设循环冷却、热力、给排水、电气、
热工控制、采暖通风等辅助系统,属于水泥厂节能降耗工程,生产的产品
——电能全部用于水泥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降低水泥生产成本,提高企
业竞争力。
(三)公司内部审批程序
2017 年 8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
款的议案》。本次委托贷款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逯一新先生、罗会远先生和黄智先生
对本次委托贷款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委托贷款对象
(一)委托贷款对象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控股的非上市股份制企业
注册资本:4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大次仁
注册地址:西藏昌都市卡若区特贡村经济技术开发区(水泥厂)
经营范围:各种水泥制品、商品熟料、石膏、石粉、石灰碎石的生产、
加工和销售等。
(二)委托贷款对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科 目 2016 年年度 (经审计) 2017 年 1-6 月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4860.76 104054.80
净资产 40882.76 44954.75
营业收入 36573.62 21210.25
净利润 2438.67 4071.98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