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9月4日
2.召开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肖永恩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14 人、代表股份79,962,33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9%。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 一 )、审议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议案。
鉴于公司2007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于2008年4月17日实施完毕,公司注册资本应由250,637,500元变更到275,701,250元。
1、表决情况:
同意79,962,3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因公司设立矿山勘探设计分公司,同意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为:固体矿产勘查、勘查工程施工;小型矿山设计及矿业技术咨询,并向西藏自治区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手续。
1. 表决情况:
同意79,962,3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有关内容刊登在2008年4月3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1. 表决情况:
同意79,962,3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告于2008年7月12 日的巨潮资讯网。
1.表决情况:
同意 79,962,3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西藏恒丰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央金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