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 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查,独立董事候选人金炳荣、孙佩学和毛一平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 情形,不存在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的情形。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 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本次提名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侯宏启 肖作平 林志 日期:2017 年 8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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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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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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