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3 日以电话、短信、邮件等形式发出,2017 年 7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董事会办公室按规定履行了会议材料的送达、审议意见函的收集和 统计工作。本次会议应出具表决意见董事 9 人,在规定时间内收到审 议意见函 9 份,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2017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详见 2017-022 公告); 2、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 年半年度报 告全文及摘要》(详见 2017-023 公告);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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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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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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