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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鼎互联: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03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2017年8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7月22日以
电话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通知、
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斌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
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万冰、甘发勇、范修远、沈明祥因离职已不符合
激励条件。根据《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第十三章第 2 条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所
有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以及公司 201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决议”授
权,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股权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56,000 股(万冰 68,250 股、甘发勇 29,250 股、范修远 48,750 股、沈明祥 9,750
股),依据《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中对回购价格的约定,按 1.5256 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董事会本次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全部股份。
    二、会议以 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激励股份第二次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联监事高志
荣回避表决;
    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激励股份第二次解锁的激励对象名
单核查后认为:公司 104 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期激励股份第二次解锁条件,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第二次解锁手续。
   特此公告。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七年八月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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