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拟减持股东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不
得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783,92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为 0.47%)。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 号)、《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最
新减持规定,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言
骅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王岳先生、监事何建忠先生和褚邵华先生、副总经理彭进
杰先生于 2017 年 8 月 1 日向公司提交《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止 2017 年 8 月 1 日,公司拟减持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言骅 812,995 0.49
王岳 6,533,413 3.96
何建忠 151,753 0.09
褚邵华 110,877 0.07
彭进杰 931,618 0.56
合 计 8,540,656 5.1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拟减持股东自身资金安排需要。
2、股份来源:言骅先生、王岳先生、何建忠先生、褚邵华先生和彭进杰先生减
持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其孳息。
3、减持数量、比例:
持减持股份数量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股份
股东名称 占其持有公司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股)
的比例(%) 例(%)
言骅 不超过 203,249 25.00 0.12
王岳 不超过 300,000 4.59 0.12
何建忠 不超过 20,053 13.21 0.01
褚邵华 不超过 27,719 25.00 0.02
彭进杰 不超过 232,905 25.00 0.14
合 计 不超过 783,926 -- 0.47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
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
5、减持价格:视市场情况确定。
6、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言骅先生、王岳先生、何建忠先生、褚邵华先生和彭进杰先生作为公司发
行人股东承诺:自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言骅先生、王岳先生、何建忠先生、褚邵华先生和彭进杰先生作为公司股
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本人任职期间,将向公司申报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3)言骅先生、王岳先生、何建忠先生、褚邵华先生和彭进杰先生作为公司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 2015 年 7 月 6 日起,在未来一年内不减持本公司
股份,并根据市场情况适时增持本公司股份。
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未履行完毕的承诺将会继续履行。本次计划减持股
份不存在违反其承诺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言骅先生、王岳先生、何建忠先生、褚邵华先生和彭进杰先生均不是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前述股东承诺,
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