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的股东更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接第一大股东巢湖市第一塑料厂通知:根据巢湖市居巢区人民政府政府机构改革的需要,其控股股东原巢湖市居巢区经贸局正式更名为巢湖市居巢区经济委员会。 此次变更前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居巢区经贸局 100% 巢湖市第一塑厂 11.89%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后情况: 居巢区经济委员会 100% 巢湖市第一塑厂 11.89%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后情况: 特此公告。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日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的股东更名公告 |
---|
公告日期:2008-09-02 |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