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8 月 18 日(周五)下午 14:30
3、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 年 8 月 17 日(周四)—2017 年 8 月 18 日(周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8
月 18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8 月 17 日下午 15:00—2017 年 8 月 18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17 年 8 月 15 日(周二)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1813 大会议室(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 702 号 18 楼)。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7、参加会议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 投票:公 司将通过 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 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
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
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7 年 8 月 15 日(周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
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审议《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3)审议《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版)》
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要求,股东大会审
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因此议案 1-3 需要对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对单独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 1-3 均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及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
为保护投资者权益,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表达自己的意愿,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公司独立
董事徐亚明女士就此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
权 的 时 间 、 方 式 、 程 序 详 见 公 司 于 2017 年 8 月 3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赞宇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告编号: 2017-038)。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3、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 2017 年 8 月 3 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
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持
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
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
2、登记时间:2017 年 8 月 16—17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00。
3、登记地点: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1813 会议室(地址:杭州市西
湖区古墩路 702 号)。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7 年 8 月
17 日下午 16:00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其它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
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
另行通知;
4、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 702 号
5、会议联系人:任国晓、郑乐东
联系电话:0571-87830848 传真:0571-87830847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18 日 9:30-11:30,
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637;投票简称:赞宇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号,100.00 元代
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3.00 代表议案 3,依次类推,
具体如下表: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 表示对以下议案 1 至议案 3 统一表决 100.00
1、审议《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议案 1 1.00
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议案 2 2.00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4、审议《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议案 3 3.00
管理办法(修订版)》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通过
交易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
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
C、在“委托数量”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委托股数 对应的表决意见
1股 赞成
2股 反对
3股 弃权
D、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E、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加投票。
2、采用互联网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7 年 8 月 17 日 15:00 至 2017 年
8 月 18 日 15: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
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点激“申请密码”,
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 位数字的激活
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检验码”激活
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票
369999 1.00 元 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服务密码激活后可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
活方法类似: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票
369999 2.00 元 大于 1 的整数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 0755-25918485 25918486 传真:0755-25918487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ca@szse.cn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特此公告。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 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本机构(委托人)现为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赞
宇科技”)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
号 )代理本人/本公司/本机构出席赞宇科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
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
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表 决 意 见
议 题
同意 反 对 弃权
1、审议《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3、审议《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修订版)》
注: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之一打“√”,都不打或多打“√”视为弃权。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1、是 □ 2、否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深圳股票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2017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附:参会回执
参加会议回执
截至2017年8月15日,本人/本公司/本机构持有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拟参加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持有股数:
股东账号:
姓名(签字或盖章):
时间:
注:授权委托书、参会回执剪报、复印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