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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朗五金: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02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 等有关规定,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
构”)作为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坚朗五金”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坚朗五金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84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5,359万股,其中新股发行4,436万股,老股转让923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57元,本次公司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6,845,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3,309,200.4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883,535,999.5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瑞华验字[2016]48260005号《验资报告》。公司
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
监管协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高性能门窗及门控五金系统扩产
 1                                           37,977.74          37,977.74
       项目
 2     不锈钢建筑构配件扩产项目               9,453.86           9,453.86
 3     企业研发中心项目                     3,000.00            3,000.00
 4     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1,922.00            1,922.00
 5     补充流动资金                        36,000.00         36,000.00
               合   计                     88,353.60         88,353.60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
     本次公司拟变更实施具体地点的募投项目为:不锈钢建筑构配件扩产项目。
该项目原实施地点为惠州市龙门县东莞(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已取得该项目
用地的土地使用证(龙府国用<2013>第13240800004号)。截止2017年6月30日,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9,453.86万元,已投入金额377.62万元。
     本项目拟变更后的实施地点为:东莞市塘厦镇大坪村坚朗五金总部,目前,
公司已取得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证(东府集用(2011)第1900210710621号和东
府集用(2011)第1900210710622号),该用地已具备开工建设条件。
     公司尚需根据相关部门及规定要求办理因项目变更涉及的相关程序及后续
事宜,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并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审
议披露义务(如涉及)。
     三、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原因和影响
     本次公司拟变更实施地点的募投项目位于惠州市龙门县境内,因受其周边供
应链配套、交通条件与物流资源、管理及技术研发人员迁移或招聘等因素影响,
原募投项目计划无法按照预期实施。面对客观实际情况,公司本着对股东负责的
精神,经公司慎重研究,决定变更实施地点。
     本次实施地点变更后,公司总部生产基地将充分发挥总部运营职能,降低管
理成本,利用完善的供应链配套、交通物流资源及管理人员优势,加快募投项目
实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
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变更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
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等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
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四、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已由2017年8月1日召开
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安信证券对公司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
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潘祖祖                   刘祥茂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1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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