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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众和: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02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ST 众和        公告编码:2017-062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 日知悉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对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
告》,(以下简称“处分公告”)。现将《处分公告》内容公告如下:
    一、处分公告的全文
    经查明,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
下违规行为:
    2017 年 2 月 28 日,公司披露 2016 年度业绩快报,预计 2016 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 5,769 万元。2017 年 4 月 29 日,
公司在 2016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2016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4,830 万元。公司
未对业绩快报做出修正,且 2016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与业绩快报中披露的净利
润存在较大差异。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2.1 条和第
11.3.7 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许建成、财务总监黄燕琴未能恪尽职守、
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2.2 条、第
3.1.5 条和第 3.1.6 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第 17.2 条、第 17.3 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
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许建成、财务总监黄燕琴给予
公开谴责的处分。
    对于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本所给予的上
述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本所重申: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证券
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致歉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及广大投资者表示诚挚的歉意。
    三、公司说明
    公司董事会在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决定后,及时向相关当事人进行了
传达。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以此为戒,严格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确保公司依法依规
运作,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四、对违规事项的整改
    1、落实责任进行内部问责
    根据公司年报披露相关问责制度,公司将对本次年报重大差异事项的责任人
进行内部处罚。
    2、加强与外部监管部门的沟通和与年审会计机构的协调
    在今后的年报工作中,证券部将加强与公司内部相关部门的沟通,并进行必
要的监督;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的协调。同时,要加强与外部监管部门的沟通、
汇报,及时将第三方督导力量传导到公司年报工作的关键环节。
    3、加强学习提高规范运作能力
    公司将不断组织证券部、财务部及其他相关业务部门的人员培训,深入学习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
及其修正》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进行全面认真的自查,深刻反思,提高规
范运作水平,同时,进一步完善年报业绩预测、分析及报告机制,发现预测偏差
及时披露,提升业绩预测的准确性、业绩修正的及时性。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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