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王岳钧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7 月 25 日
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
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 2017 年 7 月 31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
票、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到 9 人,实际出席会议人数为 9 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
的董事 6 人,其中杜守颖、沈红波、吕圭源等三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
并表决,董事郁玉萍委托董事王震出席会议并表决。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王岳钧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
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下,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
营的情况下,拟继续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
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审核意
见,公司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特此公告。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