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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宏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01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于 2017 年 7 月 28 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7 月 3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庄浩女士主持,会
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
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
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董事会经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
事项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 4 亿元),分期发行。具
体发行规模及发行期次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
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公司债券期限均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
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公司债券具体品种及期限构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4、债券利率
    本次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将以非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
合格投资者进行询价,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将以非公开方式向不超过 200 名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
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具备相
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发行。
    6、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新项目投资、
股权投资或收购资产。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
公司财务状况和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7、担保情况
    本次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
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8、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
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9、主承销商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为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10、承销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代销方式承销。
    11、债券的交易或转让场所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
次公司债券挂牌转让的申请。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挂牌转让事宜。
       12、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
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工作能够顺利、高效地进行,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债
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
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发行后的交易流通及决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等与本
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
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相关的所有必要
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
理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进
行信息披露;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
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
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决定是
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并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
项进行相应调整;
    6、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相关的其他事宜;
    7、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
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为本次
公司债券发行的获授权人,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获授权人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
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上述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线上电子商务平台逐步趋向成熟,未来电子商
务发展空间巨大。为提升整体盈利能力、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意公司与厦门
鹤超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成立厦门市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
司(暂定名,实际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名称为准)。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
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对监事会成员构成进行调整,同意根据调整内容对公司章程作相
应修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下午 14 时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8 月 1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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