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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科技:关于投资参股惠水星城建设有限公司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01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参股惠水星城建设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2017 年 2 月,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或“东华科技”)与星景生态建设投资(苏州)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星景生态”,现更名为“星景生态环保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安徽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通源”)组成的联合
体中标 “惠水县涟江河河道治理项目(北段)及涟江文化体育公园建
设工程政企合作(PPP)项目”(以下简称“该 PPP 项目”,详见发布
于 2017 年 3 月 2 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 2017-008
号《关于惠水县涟江河河道治理项目(北段)及涟江文化体育公园建设
工程政企合作(PPP)项目中标(成交)公告》)。同时,惠水县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授权惠水城投集团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惠水城投”)作为政府方代表,参与该 PPP 项目的投资和建设事宜。
    根据本公司与惠水城投、星景生态、安徽通源达成的《合资协议》,
各方将共同出资设立惠水星城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城公司”或
“项目公司”),作为惠水县涟江河河道治理项目(北段)及涟江文化体
育公园建设工程政企合作(PPP)项目的项目公司。星城公司注册资本
为 2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出资 2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1%;星
景生态出资 16800 万元,占 84%;惠水城投出资 2000 万元,占 10%;安
徽通源出资 1000 万元,占 5%。
    2、对外投资审议情况
    2017 年 7 月 31 日,本公司五届二十七次董事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参股惠水星城
建设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投资参股星城公司。详见发布于 2017 年 8
月 1 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 2017-036 号《五届二
十七次董事会(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重大投资决策制度》等规定,本次投资设立
星城公司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风险投资。
    二、该 PPP 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惠水县涟江河河道治理项目(北段)及涟江文化体
育公园建设工程政企合作(PPP)项目。
    2、投资总额及资金成本:项目公司投资总额为 951959800 元人民
币,资金成本年化利率为 7.9%。
    3、建设范围:该 PPP 项目包括涟江河河道治理项目(北段)与涟
江文化体育公园建设工程两部分。
    4、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日常养护,园林绿地的浇水,景区卫生
的清洁、水域水质、植物的补种、草坪及植物的修剪、施肥、松土除草、
虫病害防治等园林绿化的养护。
    5、项目运作方式:该 PPP 项目采用“BFO”(建设-融资-运营维护)
的方式;在“BFO”运作模式下,本公司、星景生态、安徽通源将与政
府方出资代表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该 PPP 项目的投
资、建设、运营维护。合作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规定将
该 PPP 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其指定机构。
    6、项目回报机制:该 PPP 项目采用政府付费机制。项目公司通过
提供建设服务及运营维护服务,以收取建设服务费、运营维护服务费来
回收投资并取得合理收益;该 PPP 项目中标资金成本年化利率为 7.9%。
    支付服务费用的资金来源于惠水县政府的财政预算,并通过人大会
议决议。
    7、建设或服务时间:该 PPP 项目合作期限为 10 年,其中:涟江河
河道治理项目(北段)建设期 2 年,运营期为 8 年;涟江文化体育公园
建设工程建设期为 1 年,运营期为 9 年。
    该 PPP 项目具体情况详见东华科技 2017-008 号公告。
    三、投资主体介绍
    星城公司由本公司、惠水城投、星景生态和安徽通源共同出资设立,
其他投资方基本情况如下:
    1、惠水城投:成立于 2012 年 8 月,注册号为 915227310508483417,
法定代表人为陈林先生,注册资本为 403993.239 万元人民币,企业类
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住所地在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惠水县涟江街道南苑花城,主要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建项目投资、
房地产开发、土地一、二级综合开发、园林绿化、保障性住房建设等。
    惠水城投由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惠水县财政局出资设
立。本公司与惠水城投及其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2、星景生态:成立于 1996 年 11 月,注册号为 913205056082428334,
法定代表人为卢召义先生,注册资本为 80000 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
任公司,注册地在苏州高新区何山路银枫大厦,主要从事环保技术的研
发、推广及服务、项目管理与咨询、生态湿地修复与保护、水生态治理
与保护、城市景观工程、园林绿化及养护、风景园林工程的设计与施工、
城市绿地及生态湿地的运营养护、投资与资产管理等。
    星景生态系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东旭蓝天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简称为东旭蓝天,股
票代码为 000040。本公司与东旭蓝天、星景生态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2016 年 12 月 11 日,本公司与星景生态联合中标瓮安县草塘“十二
塘”景观工程(一期)PPP 项目,详见发布于 2016 年 12 月 23 日《证券
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 2016-061 号《关于瓮安县草塘“十
二塘”景观工程(一期)PPP 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
    3、安徽通源:成立于 1999 年 4 月,注册号为 91340100705049496E,
企业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住所地在合肥市包河区金寨
南路 856 号,法定代表人为杨明先生,注册资本 8900 万元人民币,主
要经营环境污染治理施工、环保工程施工、防渗工程施工、污泥处置项
目建设运营、沼气综合利用、重金属、有机物污染治理与修复、地下水
污染防控与修复、老工业基地再开发、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景观生态水
体建设等业务。
    通源环境由安徽源通投资合伙企业等法人股东、杨明等自然人股东
出资设立,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本次投资各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
    2、标的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惠水星城建设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惠水县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施工、河道工程施工、管道施工及
维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生态环境调查与监测、生态修复、公园运营
维护、绿地养护等,经批准可以从事旅游、广告和商业物业经营等业务
(以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为准)。
    五、《合资协议》及《PPP 项目合同》的主要内容
    投资金额及出资时间:各方注册资本均以货币方式出资,其中:本
公司出资 2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1%;星景生态出资 16800 万元,占 84%;
惠水城投出资 2000 万元,占 10%;安徽通源出资 1000 万元,占 5%。第
一笔出资在星城公司成立后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二笔出资根据贷款
需要确定,但不得晚于星城公司成立后 60 日。
    组织机构:星城公司设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惠水城投
委派 1 名董事候选人,星景生态委派 3 名董事候选人(含 1 名职工董事),
安徽通源委派 1 名董事候选人。项目公司不设监事会,由惠水城投委派
1 名,职代会选举 1 名。项目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星景生态委派,设
副总经理 3 名,由本公司、惠水城投、安徽通源各委派 1 名。
    政府付费:整个费用由四个部分组成,一是项目总投资费用,依竣
工结算价格确定。由政府方于第 2-10 年连续 9 年偿还;二是资金成本,
为项目建设所投入资金而发生的资金成本(系中标通知书确认的资金成
本,即年化利率 7.9%),由政府方自合作期第一年开始支付,主要用于
项目公司支付融资方的利息;三是各项税费及其他费用,在合作期内由
政府方每半年支付一次;四是运营维护费用,在运营维护期内每半年支
付一次。
    利润分配:惠水城投不参与利润分配,其余各方按其实缴的注册资
本的比例分享利润。
    六、本次投资的目的、风险及影响
   该 PPP 项目已纳入全国 PPP 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具有一定的社会
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投资效益测算
    本项目资金成本年化利率为 7.9%。本公司投资效益主要包括对项目
公司的投资收益以及对该 PPP 项目的工程收益。
    (二)投资风险分析
    该 PPP 项目面临诸如政策性风险、融资风险、政府财政支付风险等,
其中重点是政府财政支付风险。鉴于该 PPP 项目已纳入惠水县政府的财
政预算,并通过人大会议决议,故政府支付风险较小。
    (三)投资影响分析
    本公司投资该 PPP 项目拓展了公司的业务领域,并带动了工程业务。
    本次投资金额为 200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
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 PPP 项目合作期限为 10 年,若项目顺利履行,预计对本公司未
来 10 年内的经营业绩有所影响。
    七、其他
    本公司将依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等规定,及时披
露该项投资工作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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