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 项,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 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8 月 1 日起连续停牌。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工作,并于股票 停牌之日起的 10 个交易日内(含停牌当日)公告并复牌。 公司在停牌期间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 5 个交易日公告事项进展情况。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有关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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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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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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