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开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 年8 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四届第一次董事会的通知,于2008年8月27日上午在北京现场召开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翦英海先生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董事8名,实际出席7人。董事熊国胜先生因事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有效。经与会董事签字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经公司董事会提议选举翦英海先生担任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刘鸿岳先生为副董事长,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一)经董事长翦英海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聘任王晓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见公司7月24日董事会公告);
聘任汪小林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
聘任许轼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
(二)经总经理王晓东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聘任汪小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聘任吴迪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见公司7月24日董事会公告)。
以上人员的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董事津贴的议案。
独立董事3万元/年(含税);非独立董事津贴1万元/年(含税)。
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
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选举郝法勤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简历附后)
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华普国际大厦房屋的议案。
公司拟租赁大股东北京华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集团")控股的北京华普国际大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大厦")拥有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9号华普国际大厦中,为商用用途的房屋,共计15289.65平方米。
交易金额:租金1500万元/年,租期8年,合计人民币1.2亿元。
租金采取趸付的方式,即在本合同签署并执行后的1个月内,公司向华普大厦应一次性付清租赁期限内的全部租金。如公司暂时没有能力支付该款项,则该租金由华普集团代为支付,并将款项转为公司向华普集团借款,该借款在五年内付清不用支付利息;如超过五年付清,超过部分按超过年限同期银行借款计息。
经预测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如下(不考虑所得税影响):
2008年9-12月影响数310.13万元,2009年影响数910.59元,2010年影响数1016.07万元。
此次租赁行为为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执行。
此议案如经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司拟成立一房地产经纪公司(暂定名:北京中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授权该公司与华普大厦签订租赁的相关手续,并对租入的资产开展对外经纪业务。
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翦英海、刘鸿岳、贾艺坛回避了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同意票4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一)会议时间:2008年9月26日上午10:00时。
(二)会议地点:北京华普国际大厦十七层
(三)会议议题为:
1、关于确定董事津贴的议案
2、关于租赁华普国际大厦房屋的议案
3、关于补充选举郝法勤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确定监事津贴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对象:A、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任律师;B、截止2008年9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登记办法
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受委托需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股东代码卡)于2008年9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5:30到北京华普国际大厦十七层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来信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A、会期半天,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B、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华普国际大厦十七层,邮编100020,联系电话010-65801695,传真010-65801695;
C、联系人:汪小林 许轼
附1: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无)表决权,若受托人有表决权,则按下列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1、 对会议第1个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
2、 对会议第2个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
3、 对会议第3个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
4、 对会议第4个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
本委托书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若委托人在本委托书中对 项审议事项受托人如何行使表决权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委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08年 月 日
附简历:
汪小林,男,1972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1993-1997年8月,历任湖北鄂州新世界集团公司会计、财务处副处长;
1997年8月至今,先后任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三十一期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
许轼,男,1976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1999年至今,先后任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职员、证券事务代表、投资发展部经理。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第二十一期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
郝法勤 男 195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 研究生、副教授、注册会计册师
1974.9-1978.2 北京模型厂 模型工
1983.2-1999.9 北京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会计系副主任
1999.2-现在 北京昆仑华勤会计师事务所 主任会计师
特此公告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八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