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微光股份: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7-31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的
议案》的决议,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期限即将到期。公司
于 2017 年 7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
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
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自有
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情况如
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利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自有资金,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
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投资额度
   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其中 5 亿元只能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单
笔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其余 1 亿元可购买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
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单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在此额度内,
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
固定收益类产品等,但不能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及以证券投
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闲置自有资金。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具体实施上述投资理财。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将采取措施如下:
   (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
跟踪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
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1、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
下,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其中 5 亿元只
能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单笔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其余 1 亿元可购买信托公
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单笔不超过人
民币 3,000 万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固定收益类产品等。
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具体实施,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
   2、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内部控制健全,在不影响公
司正常经营基础上,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
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资产管理
计划、固定收益类产品等,风险较低,同时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财务状况稳健,资金
充裕,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收益率和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滚动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固定收益
类产品等,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同意《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4、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